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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剑指建筑垃圾注意!这些信息要公开!
作者:小编 日期:2024-06-10 18:28:25 点击数:

  6月6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布新一批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无一例外都聚焦建筑垃圾,直指被督察地区有关部门建筑垃圾失管失察,管控不力、管理粗放,资源化利用能力不足。

  记者留意到,就在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制定并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其中明确,市级应对本市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包括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填埋量等信息,采取公告的形式,于每年6月5日前通过当地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

  这一《指南》同时也明确了建筑垃圾的相关指标如何统计计算。记者图文梳理,一次看个明白!

  对于建筑垃圾,公众或许都不陌生,但究竟哪些属于建筑垃圾?《指南》指出,建筑垃圾依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按产生来源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

  在同样是今年由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中,我国首次对包括建筑垃圾在内的五大类固体废物种类进行细化,分为35类200余种,并对代码进行统一。基本实现了固体废物种类全覆盖,为后续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奠定了基础。

  以建筑垃圾为例,如工程渣土,具体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地基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工程泥浆,是指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工程垃圾,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拆除垃圾,则指的是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金属弃料、木材弃料、塑料弃料,还有以上之外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弃料。装修垃圾,具体就是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对于建筑垃圾的相关指标计算,《指南》中明确,建筑垃圾产生量可根据施工面积进行估算,相关系数取值由城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是指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总量,填埋量是指采用填埋方式处理建筑垃圾的总量。这些数据都由市级住建主管部门和市级城市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提供。

  记者也关注到,根据有关行业协会测算,近几年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10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城市单一品种排放数量最大、最集中的固体垃圾。

  即本市建筑垃圾产生和处理情况,包括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填埋量等信息;以及本市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的产生量、资源化利用量、填埋量等信息。此外,还有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清单,包括处理种类、处理能力。

  由此不难看出,这份《指南》的核心要义,就是用于指导地方依法开展包括建筑垃圾在内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以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能力。

  从此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公布的案例来看,不少城市的建筑垃圾处置利用问题突出。督察进驻期间,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成为信访举报热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在杭州,从2023年1月—2024年4月,12345平台就接到此类问题投诉2700余件,一些问题重复投诉,始终未得到解决。

  建筑垃圾作为城市化进程中“新陈代谢”的产物,理应“倒宜有道”,挖掘其综合利用潜力。而解决其中的“老大难”问题,还需全社会共同携手。一方面,相关部门、企业应实现建筑垃圾减量排放、规范清运、有效利用和安全消纳;另一方面,各地应更好地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发布工作,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别再让建筑垃圾煞了风景、脏了环境、丢了资源。